一、法令依據
(一)都市更新獎勵:依據「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」第19條規定檢討。
(二)開發時程獎勵:
依據97年9月30日公告「變更臺北市市民大道(新生北路至基隆路段)兩側第三種住宅區及道路用地為第三之ㄧ種住宅區(特)、公園用地、第四種住宅區為第四之ㄧ種住宅區(特)、停車場用地為公園用地細部計畫暨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計畫案」規定檢討。
(三)容積移轉獎勵:
依據「臺北市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管制要點」規定檢討。
二、申請獎勵容積及項目
一、法令依據
(一)都市更新獎勵:依據「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」第19條規定檢討。
(二)開發時程獎勵:
依據97年9月30日公告「變更臺北市市民大道(新生北路至基隆路段)兩側第三種住宅區及道路用地為第三之ㄧ種住宅區(特)、公園用地、第四種住宅區為第四之ㄧ種住宅區(特)、停車場用地為公園用地細部計畫暨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計畫案」規定檢討。
(三)容積移轉獎勵:
依據「臺北市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管制要點」規定檢討。
二、申請獎勵容積及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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