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法令依據

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、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4條。

二、地上物拆遷計畫

本更新單元現況為停車場,並無任何地上物,因此未提地上物拆遷計畫。

三、合法建築物之補償與安置

本更新單元現況為停車場,並無任何合法建築物,因此未提合法建築物之補償與安置。

四、其他改良物之補償

本更新單元現況為停車場,並無任何其他改良物,因此未提改良物之補償。

五、佔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之補償

本更新單元現況為停車場,並無任何舊違章建築物,因此未提舊違章建築戶之補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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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更新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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